索引号: | -zcxzfbgs-0000043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柘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柘政务〔2020〕1号
柘城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柘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柘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柘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0〕8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县基层政府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时间节点
全县计划用3年多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起步发展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步建成全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网上公开平台,公开事项信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健全组织保障。
(二)规范提升阶段(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实现公开目录标准化、公开体系规范化、公开平台智能化、公开行为人性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深化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做细做实各环节、各要素,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编制基层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按照国家部委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http://www.shangqiu.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Show.aspx?ID=11606访问该网址进行下载),在市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的工作方案。目录清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方面要素。目录中涉及的办事服务类公开事项要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应的办事服务事项名称相同,做到信息协同一致,衔接顺畅。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中心,各乡镇(街道))。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街道))。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7、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8、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9、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0、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11、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12、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3、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14、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经济物推广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17、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本领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县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制定发布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基层政府抓好标准指引落实。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1.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县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栏目和办事服务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县政府政务新媒体建设,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采用数据同源方式,同步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夯实基础。
3.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村(居)微信群、益农信息社、信息公示栏、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县、乡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基层政府要指导推动村(居)委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电视、公开栏、微信群、广播等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办公室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适时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开展专项督查。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专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每季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于每季度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持续深化督导,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先进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后的提出批评。
附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主体责任单位 |
主管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
(1)梳理规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2021年7月20日前 |
(2)梳理规范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2021年7月20日前 |
||
2 |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3)制定推动本领域基层政府对口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
26个领域涉及到的县直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7月20日前 |
(4)制定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26个领域涉及到的县直部门 |
2021年7月20日前 |
||
(5)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26个领域涉及到的县直部门 |
2020年7月底前 |
||
(6)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26个领域涉及到的县直部门 |
2020年9月底前 |
||
3 |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
(7)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机制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底前 |
4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8)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6月底前 |
(9)建立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
5 |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10)建立健全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规范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11)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前 |
||
6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12)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各部门 |
2020年12月底前 |
(13)设立并实施“互联网+公共政策意见征集”听取社会意见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底前 |
||
7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
(14)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15)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
8 |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
(16)建设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17)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
9 |
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
(18)设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底前 |
10 |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19)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2020年12月底前 |
(20)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2021年6月底前 |
||
11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21)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12 |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22)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前 |
(23)制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规范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前 |
||
13 |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
(24)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2月底前 |
14 |
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 |
(25)利用微信、短信、二维码等方式有效推送重大民生事项信息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前 |
15 |
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 |
(26)探索设立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前 |
16 |
制定全县统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27)建立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各乡(镇)、各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6月底前 |
相关图解:http://www.zhecheng.gov.cn/xxgk/xxgkml/zcjd/2020-07-13/33241.html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