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cxzfbgs-000001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柘政 |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柘政〔2023〕3号
柘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1 总则
1.1规划背景
畜牧业是柘城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保障城乡食品价格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县畜禽养殖得到了快速发展,正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养殖模式发展。但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随着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畜禽养殖生产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其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健康发展,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柘城县区域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8)《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9)《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0)《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1)《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2)《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1.2.2标准规范
(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3)《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
(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
(5)《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
(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
(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
(10)《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
(11)《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
1.2.3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的意见》(2022年1月4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5)《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7)《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豫农文〔2020〕207号)
(8)《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豫农文〔2020〕314号)
(9)《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豫农文〔2021〕348号)
(10)《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豫环文〔2022〕64号)
(1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
(12)《商丘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商政〔2022〕15号)
(13)《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商政〔2022〕37号)
(14)《商丘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商丘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
(16)《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商农〔2020〕63号)
(17)《柘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8)《柘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柘政办〔2020〕2号)
1.3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时限: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范围:柘城县全县域,规划面积1048平方公里。
适用范围:柘城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
划分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指从事畜禽养殖活动,且满足生猪年出栏量≥500头、蛋鸡存栏量≥10000只、肉鸡年出栏量≥50000只、奶牛存栏量≥200头、肉牛年出栏量≥200头、肉羊年出栏量≥1000只规模标准的场所,其他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折算为标准生猪。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且养殖量生猪设计出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出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出栏≥2000羽的养殖户。大型规模养殖场指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的养殖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或调整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后从其规定。
2 区域概况
2.1自然气候条件
柘城县位于华北中、新生代盆地的东南部边缘,地处黄河冲积扇东南翼,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度倾斜,地面坡降1/3500,海拨高度42.9-52.8米。气候类型为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3.9℃,年降水量718.9毫米,无霜期211天,年日照时数2142.7小时。境内河流属淮河流域涡河水系,河流主要有涡河、惠济河、蒋河、废黄河、太平沟等河道,多年平均总量为5.06亿立方米,除涡河、惠济河基本常年流水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
柘城县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类型,为豫东平原栽培作物植被区,农垦历史悠久,自然植被较少,主要是人工植被,森林覆盖率18.4%。全县土壤类型共划分2个土类、3个亚类、5个土属、11个土种,其中潮土类是主要土类,占全县土壤面积的99.82%,其次是砂姜黑土类。根据柘城县土地利用三调数据,县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林地块总面积77476.72公顷,其中耕地71176.59公顷、园地560.28公顷、林地5700.27公顷、草地39.58公顷。
2.2社会经济概况
柘城县位于商丘市西南部,地处豫东平原,惠济河中下游,北与宁陵县、睢县相连,南与鹿邑县接壤,西与太康县为邻,东北与睢阳区相依,总面积1048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全县总人口110万人。柘城县的乡村产业体系链条完整,产业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食品加工、种业等多种农业产业类型,涵盖了从良种培育、种植、养殖、加工、食品等完整的农业生产过程。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28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866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402.8元,城镇化率达到45%,新建高标准农田13.5万亩,全年粮食总产16.5亿斤,获得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先进县。
2.3生态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2020年,柘城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8天,除颗粒物外,其他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古黄河、余河坡全段实现全面截污,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年度目标值(Ⅴ类)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100%。
“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地表水断面达标情况的持续改善提升方面存在短板。“十四五”期间,对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柘城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控制目标提高为Ⅳ类,应重点关注畜禽养殖业污染对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2.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4.1畜禽养殖现状
根据统计年鉴数据,“十三五”期间,全县畜禽养殖总量总体呈现稳中有降,其中生猪、牛的规模均有所下降。2020年末,全县生猪、牛、家禽、羊的存栏量分别为29.25万头、3.98万头、692.32万只、38.93万只,全县畜禽养殖总量折合86.19万猪当量,畜禽养殖类型主要包括生猪、奶牛、肉牛、家禽和肉羊等,存栏总量分别占全县畜禽养殖总量的33.93%、0.33%、16.60%、32.13%、17.01%,其中安平镇、皇集乡、岗王镇、伯岗镇、慈圣镇、惠济乡、牛城乡、胡襄镇、大仵乡、起台镇等10个乡镇的存栏总量较大,占全县的62.81%。畜禽规模养殖场存栏总量折合27.41万猪当量,肉牛、家禽、肉羊以规模以下养殖为主,生猪、奶牛以规模养殖为主,生猪、奶牛、肉牛、家禽和肉羊等规模化养殖存栏量分别占全县各畜禽养殖类型总养殖量的62.71%、100%、28.93%、16.20%、1.13%,除生猪、奶牛养殖外,其他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相对偏低。
2.4.2污染防治现状
“十三五”期间,柘城县积极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柘城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共建设储粪场约3.5万平方米、沉淀池约3.2万立方米、沼气工程约0.9万立方米,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座、有机肥厂1座,年处理病死畜禽0.3万吨、畜禽粪污9.6万吨。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均采用干清粪方式,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机械干清粪占比36.58%。
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处理多为贮存池、沉淀池自然厌氧发酵,固体粪污处理以堆肥发酵为主,经发酵后的粪肥就近还田利用,大多数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储存设施均可满足防雨、防渗要求。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了沼气工程,处理后的沼液、沼渣就近还田,沼气进行资源利用。畜禽养殖户基本配备了粪便堆放场等储存设施,粪便经堆肥发酵后还田利用,但也存在部分畜禽养殖户设施不完善或规模不配套的现象。
目前,除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四分场配备“除臭墙”外,畜禽规模养殖场氨气治理大多采取“合理饲料配比、干清粪及时清运、密闭储存设施、建设绿化隔离带、喷洒除臭剂”等控制措施,未配备喷淋、洗涤、生物过滤等氨气减排末端处理设施。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经估算,全县畜禽养殖粪污年产生总量134.68万吨,其中固体粪污、液体粪污年产生总量分别为49.67万吨、85.01万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的年产生总量分别为12.84万吨、0.54万吨、0.09万吨、0.14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产生的粪污均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全县无设置固定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
2.4.3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柘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柘政办〔2020〕2号),柘城县主要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涡河、惠济河、中心城区及相关镇区进行了划定,禁养区总面积7192.34万平方米。柘城县积极开展禁养区排查整治工作,目前禁养区内已无畜禽规模养殖场。
2.4.4种养结合现状
柘城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5.49万公顷,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红薯为主,经济作物主要为花生、芝麻、棉花、辣椒、烟叶等,2020年末全县畜禽存栏总量折合86.19万猪当量,畜禽养殖类型主要包括生猪、奶牛、肉牛、家禽和肉羊等。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较上年度减少7吨,实现负增长,有机粪肥施用面积约1.5万公顷,机械施肥率37%,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58%。
全县畜禽粪污以就近还田利用为主,畜禽规模养殖场大多通过流转土地或与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签订消纳协议,购置吸污车、装载机、运粪车等,将发酵后的粪污拉运至配套的农田施肥,畜禽养殖户处理后的粪污多为还田自用,通过种养结合销售有机小麦、有机果蔬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基本实现农牧结合模式。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并依据畜禽养殖设计存栏量、粪肥替代按照50%,选用小麦+玉米种植的常见模式核算,畜禽规模养殖场理论上配套土地面积不足,主要原因是由于畜禽养殖市场波动大、养殖场圈舍维护等情况,实际养殖量未达到设计规模,畜禽粪肥大多由周边种植户免费自行拉走使用。
2.4.5存在的问题
(1)畜禽治污设施尚需完善。畜禽养殖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不够规范,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设施破旧、运行维护不及时等,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管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粪污流失现象;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气减排治理设施尚不健全。
(2)粪便还田利用存在差距。缺少专用的粪肥还田施用机械,粪肥还田施用时多为漫灌、抛洒等粗放还田方式,养分损失大、臭味影响大,粪肥质量缺乏强制性约束,粪肥还田利用存在一定风险。
(3)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畜禽养殖规模化占比总体偏低,畜禽养殖场(户)数量多、分布广,与环境监管执法任务相比,现有的执法力量尚不匹配。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管理制度不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环境执法监管依据不足,现有政策及管理制度,对养殖户约束力不强。
3 规划目标
3.1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表3.1-1 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类型 |
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1】 |
80% |
83% |
约束性 |
2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3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4 |
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 |
- |
削减5% |
预期性 |
注:【1】以氮元素核算,与省级指标保持一致。
3.2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2.1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按照土壤氮磷养分等级Ⅱ类、粪肥替代比例50%,区域土地可承载的最大畜禽存栏量为465.04万猪当量,是现状养殖量的5.40倍。全县无超载乡镇(街道),除凤凰街道无养殖业外,区域土地可承载量是现状养殖量5倍以上的有远襄镇、胡襄镇、老王集乡、双河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区域土地可承载量是现状养殖量1.2~5倍之间的有安平镇、李原乡、皇集乡、申桥乡、岗王镇、伯岗镇、慈圣镇、惠济乡、马集乡、牛城乡、大仵乡、起台镇、洪恩乡、陈青集镇、张桥镇、春水街道等16个乡镇(街道),区域土地可承载量是现状养殖量1~1.2倍之间的有浦东街道。
3.2.2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统计2020年柘城县内主要国考及省考、市考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计算得到柘城县主要河流环境承载力。经核算,水质时间达标率(A1)为84.09%,水质空间达标率(A2)为100%,水环境承载力指数(Rc)为92.05%≥90%,区域处于未超载状态,不属于水质敏感和水质较差区域。
3.3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3.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目前,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80%,结合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结果,柘城县剩余承载容量较高,全县畜禽粪肥可配套消纳面积充足。“十四五”期间,通过建立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畜牧产业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措施,确保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3%,实现规划目标。
3.3.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柘城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目前达到100%,“十四五”期间,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相结合,完善与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配套工作,确保2025年100%的目标是可达的。
3.3.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
柘城县在“十三五”期间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已按照省级要求初步建立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但是台账覆盖率现状指标尚未掌握。“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强宣传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100%规划目标。
3.3.4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
柘城县大型规模养殖场目前大多采取开放式圈舍通风,氨气处理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十四五”期间,通过合理饲舍设计、强化管理、提高清粪频率、粪污处理设施密闭覆盖、固液分离等措施,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备喷淋、洗涤、生物过滤等氨气减排末端处理设施等,提升氨气治理设施配套率,降低氨的排放量,2025年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5%的预期性目标是可达的。
总体来说,柘城县畜禽养殖优势明显,问题也普遍存在,随着规划对策措施落实,规划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和管理力度加强,能够进一步提升柘城县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水平,能够实现规划目标。
4 主要任务
4.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1.1加强区域分类管控
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指导,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人居环境、农业生产现状及土地利用现状等区域特点,实施分区分类管控。
结合土地承载力,科学控制区域养殖总量,合理调整剩余养殖空间,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业逐步向养殖优势明显的乡镇发展,优先向资源、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大的远襄镇、胡襄镇、老王集乡等地区发展。在土地承载力较小的浦东街道,建议采取控制养殖总量、扩大粪污还田利用途径等措施,减缓区域土地承载压力。
4.1.2巩固禁养管理要求
依据禁养区划定成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严控禁养区内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巩固禁养区搬迁关停工作成果。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调整、区域环境容量改变等,适时优化调整禁养区划定范围。依据相关要求,对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禁养方案加以调整规范并加以公示。
4.1.3提升畜禽规模养殖水平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以排定产、以种定养”,重点发展以肉牛、生猪、鸡鸭家禽养殖为主的畜牧产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规模养殖基地,积极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引导区域内养殖场户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推动畜牧业提档升级,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4.2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2.1源头减量设施
规范饲料、食品添加剂和药品使用,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推广低蛋白日粮,降低粪污和氨气产生量。鼓励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饮水器、栏舍冲洗、雨污分流等设施进行改造,节水工程建设,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积极引进先进养殖设备,提高畜禽饮水、栏舍冲洗、粪便污水资源化等效率。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推广干清粪技术模式,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按照《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落实雨污分流设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
4.2.2粪污处理设施
按照《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的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根据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规范粪污处理、暂存设施建设,做到设施规模与还田利用间隔时间相匹配。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引导畜禽养殖户加快完善粪污收集、暂存设施,推广满足“三防”要求的储存池,杜绝粪污横流、乱堆乱放现象。畜禽粪污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的,应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粪污处理与利用合同,按照转运时间间隔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日常检查和运行维护,严格执行相关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动物防疫要求,有效处置病死畜禽及防疫废弃物,病死畜禽处置应符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
4.2.3田间配套设施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推广,推进田间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与完善,提升田间配套能力,规范还田管理,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根据畜禽养殖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配套、布局田间粪肥暂存设施,如符合防渗要求、和粪肥量匹配的收集池、远距离施肥泵、粪肥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运输罐车、肥水还田输送管道、肥水托管式使用等。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建立有效的粪肥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处置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推进粪污还田。
4.2.4氨气减排设施
督促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科学优化圈舍布置,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清运畜禽粪便,粪污储存设施覆膜或加盖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磷、低矿物质等配方饲料。鼓励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大型规模养殖场做好减氨除臭设施的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其他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喷淋、洗涤、生物过滤等氨气减排设施。
4.3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3.1建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
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合约等方式配套土地,打造种养结合基地,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化肥减量增效,逐步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加快构建规模养殖场企业内小循环、企业间中循环、区域间大循环建设,逐步构建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畜牧产业资源化利用体系。
4.3.2优化畜禽资源化利用模式
科学选择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学习借鉴内乡模式,按照《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的要求,结合畜禽养殖工艺、种类、规模和环境承载力,除凤凰街道无养殖业外,柘城县不涉及超载乡镇(街道),全县推广以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为主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大型规模养殖场推广“固体储存、液体厌氧发酵+就近还田利用”模式,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推广“固体储存、液体密闭储存+就近还田利用”模式,畜禽养殖户推广“满足三防要求的储存池+就近还田利用”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消纳土地不足时,鼓励开展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委托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液体粪污就近还田利用,提高粪污消纳比例。科学粪肥还田,严把堆肥质量关,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堆肥积造过程的质量控制,保障堆肥时长、确保深度发酵腐熟,源头控制粪肥还田利用风险,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
4.3.3培育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
坚持建设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依托柘城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在安平镇、惠济乡、岗王镇、起台镇等畜禽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重点推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养殖主体的粪污处置进行指导和服务,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逐步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
4.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按照“一场一档”的要求,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鼓励畜禽养殖户逐步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备案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于逾期不提供台账资料的,按照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省级要求,及时报送当年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及上一年台账建立情况。
4.5强化环境监管
4.5.1严格审批备案管理
按照《河南省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原则》相关审批要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依法进行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4.5.2加强环境监督执法
在部分月份水质不能达标的惠济河砖桥断面,对距离河流两侧较近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监管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排查粪污设施的“三防”措施是否完善到位,对存在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整改清单。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雨污分流、资源化利用台账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开展严格执法管理。对粪污贮存、处理、利用、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直排的养殖场(户),给予整改期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加强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与排污许可管理的数字化对接,动态掌握辖区养殖场、养殖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推进柘城县规模养殖场智慧管控。
4.5.3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以惠济河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对存在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对超过整改时限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深入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开展田间试验、土壤养分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
5 重点工程
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根据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需求,本规划在现状污染防治设施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养殖现状、粪污处理现状及环境承载力分析结果,确定以下重点工程。
5.1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以区域内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对畜禽粪污设施进行优提升和完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周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实施年份2021-2025年。
表5-1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主体 |
责任单位 |
实施年份 |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
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完善粪污储存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清粪设施。 |
整治清单中的养殖场 |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
2021-2025 |
5.2田间配套排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田间粪肥输送管网1万米,提高粪肥施用便捷性和利用效率,减少养分损失,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实施年份2021-2025年。
表5-2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主体 |
责任单位 |
实施年份 |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粪肥输送管网1万米。 |
柘城县如意养殖有限公司育肥场、柘城县如意富强牧业养殖场、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七分场等畜禽规模养殖场 |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
2021-2025 |
5.3氨减排试点建设项目
以6家大型大型规模养殖场为重点,进行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气减排设施建设完善和提升,提高氨气治理设施配套率,推进氨减排工作,实施年份2021-2025年。
表5-3 氨减排试点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主体 |
责任单位 |
实施年份 |
氨减排试点建设项目 |
完善提升氨气减排设施。 |
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四分场、柘城县元发养殖厂、柘城县如意养殖有限公司育肥场、柘城县如意富强牧业养殖场、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柘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七分场等大型规模养殖场 |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
2021-2025 |
5.4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在全县种植和养殖密集区探索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加工-施用到田”全链条粪肥还田机制,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服务组织、种植主体三方有机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实施年份2022-2025年。
表5-4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主要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主体 |
责任单位 |
实施年份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
在大仵乡、马集乡、安平镇、张桥镇、起台镇、伯岗镇、惠济乡、岗王镇、皇集乡等9个乡镇13万亩耕地,开展粪肥积造、运输、收集、还田等环节的利用技术研究、还田机制创新的试验示范。 |
河南丰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柘城县众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柘城县优之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柘城县盛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柘城县绿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柘城县秋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柘城县绿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柘城县兴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
2022-2025 |
5.5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按照“一场一档”的要求,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不定期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的建立和台账的规范性开展抽查工作。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常态化监管,对存在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培训,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实施年份2021-2025年。
6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工程投资估算
本规划重点工程包括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田间配套排设施建设项目、氨减排试点建设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等,具体投资估算情况详见表6-1。
表6-1 重点工程投资估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1 |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
864万元 |
2 |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80万元 |
3 |
氨减排试点建设项目 |
357万元 |
4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
1300万元 |
5 |
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
- |
合计 |
2701万元 |
6.2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解决发展和环境的问题,政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本规划重点工程总投资金额约2701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和养殖场自筹资金。
7 效益分析
7.1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降低畜禽养殖对水、大气、土壤环境的污染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畜牧业低碳减排。各类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7.2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能够有效推进柘城县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带动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舍弃落后养殖方式,能够有效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7.3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推动建立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提升柘城县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增强畜牧业生产能力、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改善土壤物理性质,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土壤肥力,为保障畜产品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
各养殖场区环境的改善,进一步铲除了细菌、病原菌、蚊蝇等的生存场所,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将有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养殖气味污染,从而改善农村整体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居民日常生活幸福感,促进生态文明社会建设。
8 保障措施
8.1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畜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成立环境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自然资源、发改、农业农村、畜牧、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项目审批、用地许可、信息资源共享、污染信息通报、资金申报等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执法检查等管理,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8.2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加快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8.3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和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贷补贴政策,对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沼液收集处理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通过自然资源、发改、农业农村、畜牧、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有效推进畜禽养殖产业配套水、电、土地等配套完善。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8.4加大宣传,强化技术支撑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短视频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切实提高养殖场(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亮点与问题,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把畜禽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技能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解读: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柘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https://www.zhecheng.gov.cn/xxgk/zhengce/zcjd/2023-03-10/49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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