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及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执法队伍、服务窗口、县城规划区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开展民主测评工作方案
柘营联发〔2021〕1号
关于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驻柘垂直管理部门及服务科室(二级机构)
执法队伍、服务窗口、县城规划区内社区、
居委会、村委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作风
建设开展民主测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决定成立由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2021年度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大中小微企业代表会议上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执法队伍、服务窗口和县城规划区内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进行民主测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测评对象
本次评议对象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执法队伍、服务窗口、县城规划区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共涉及45个县政府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33个执法队伍、61个服务科室、62个服务窗口、40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名单附后)。
二、测评人员
1、参加柘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全体人大代表;
2、全县大中小微企业代表。
三、测评内容
1.办事效率方面。程序是否简化,办事是否快捷高效,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服务水平方面。遵守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态度情况,文明办事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有无故意刁难现象;
3.工作作风方面。遵守机关效能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情况。
4.办事公开方面。办事窗口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情况是否公开。
5.行政执法方面。按规定程序执法、文明执法情况,是否存在无主体资格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处罚裁量权是否随意等情况。
6.廉洁从政方面。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测评程序及组织实施
本次测评由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组织实施。
1.确定测评对象。由县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确定。
2.成立测评组。抽调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组成测评组。
3.组织测评。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和县大中小微企业代表会议上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分别组织人大代表和中小微企业代表现场测评,发放测评表,现场回收,密封签字。测评采取积分制,成绩最高5分,最低0分,对测评对象只能做出一种选择,多选、空选无效。
4.统计汇总。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组织人员对测评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统计,人大代表和中小微企业代表分值各占50%,计算出测评结果,报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并在适当时机通过专门召开民主测评结果通报会或通过县电视台、“清风柘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测评结果的运用
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执法队伍、服务窗口、县城规划区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民主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排名靠后、人大代表和大中小微企业代表反映强烈的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驻柘垂直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研判后情节严重的,建议组织处理;对排名位次后3名的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服务窗口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研判后,给予免职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对其单位局长或主任(党组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对后10名的服务科室(二级机构)、服务窗口和后10名的执法队伍,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对后10名县城规划区内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由其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协助下进行工作评议。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评议组由县人大相关委室主任或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人员担任组长,围绕测评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进行认真整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适时听取其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表决。对于表决结果“不满意”票超过30%的单位,由县人大常委会责成其所在单位党组调整其工作岗位。对在评议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将移交县纪委监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肃查处。
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结果,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于应进驻而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的窗口单位,视进驻情况酌情扣分;对2020年度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的后10名股室、执法队伍,发放整改满意度测评表,不参与本次民主测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工作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式,是县纪委监委治理微腐败的有效途径,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通过广泛宣传,严密组织,深入动员,增强做好测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扎实做好测评各个环节的工作;被测评单位要把工作测评作为检验工作成效、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有效途径,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举措,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工作测评。
(二)评建结合。被测评单位要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测评工作全过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对评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要通过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测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测评效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
(三)规范程序。认真落实测评操作规程,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靠,客观公正。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测评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保证测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测评过程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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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柘城县委营商环境建设 柘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 公 室
柘城县纪委监委党风
政 风 监 督 室
2021年3月31日
附:测评单位名单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
(共45个)
1、县农业农村局
2、县教体局
3、县公安局
4、县民政局
5、县水利局
6、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7、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县环保局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
12、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县自然资源局
14、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5、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县医疗保障局
18、县应急管理局
19、县消防大队
20、县卫健委
21、县交通运输局
22、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3、县文化产业办
24、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25、县统计局
26、县市容环卫中心
27、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8、县房产服务中心
29、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30、县司法局
31、县残联
32、县财政局
33、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34、县金融服务中心
35、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县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37、县商务局
38、县档案局
39、县人民医院
40、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41、县妇幼保健院
42、县税务局
43、县烟草局
44、县电业局
45、县气象局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
执法队伍
(20个单位33个执法队伍)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县环保局
环境监察大队
3、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4、县水利局
水政监察大队
5、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监察大队 林政执法大队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建工程稽查大队
7、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执法稽查大队
8、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治安大队 经侦大队 110指挥中心
9、县市容环卫中心
环境卫生监理大队 收费队
10、县交通运输局
执法监督股
11、县农业农村局
饲料监督室 动物卫生监督所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市场监督管理股 消保股
13、县卫健委
卫生监督所
14、县文化产业办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5、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文化稽查大队
16、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政园林执法分队 渣土执法分队
17、县商务局
商务稽查执法大队
18、县城区交通秩序三轮车、机动车治理执法大队
19、县法院
立案庭 执行局
20、县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春水税务分局 双河税务分局
长江新城税务分局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
服务科室及二级机构
(24个单位61个服务科室)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社会事业股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企业职工社会事业保险管理所
工资福利股 职称股
3、县医疗保障局
居民待遇保障股 职工待遇保障股
4、县环保局
环评股
5、县财政局
农财管理股 社保股
6、县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税源管理股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股 计量股 商广股 质量监督股
8、县商务局
市场运行调节股 市场体系建设股
9、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科技奖励与科学成果转化股
10、县卫健委
医政股 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药政股
结核病防治所 120急救中心
11、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监管股
12、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股 运输管理股
13、县供电公司
市场营销部 农电工作部
14、县农业农村局
植保站 农产品检测中心 种植股 农技站 农经站
种子站 农药站
15、县水利局
水资源管理股 安全饮水管理办公室 农村水利股
16、县农机机械服务中心
农机技术推广站 机务管理股
17、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利用股 土地信访股
18、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招标办 施工股 墙改办 质监站
19、县房产服务中心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开发股 房地产开发管理股
20、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市政养护大队 燃气管理办公室 县污水处理中心
市政照明设施管理所
21、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用地股 村镇股 城镇股
22、县司法局
司法鉴定管理股 法律援助工作股
23、县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4、县市容环卫中心
垃圾处理中心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
服务窗口
(共62个)
1、县农机机械服务中心窗口
2、县人防办窗口
3、县司法局委托窗口
4、县司法局公证窗口
5、县消防大队窗口
6、县市政养护中心窗口
7、县应急管理局安监窗口
8、县住建局窗口
9、县农业农村局窗口
10、县房产服务中心抵押窗口
11、县房产服务中心交易窗口
12、县房产服务中心抵押查询证明窗口
13、县房产服务中心司法查询窗口
14、县房产服务中心发件窗口
15、县房产服务中心存量房合同备案窗口
16、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17、县公安局交警处罚室窗口
18、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点对象监管窗口
19、县公安局治安、网监、禁毒窗口
20、县公安局互联网注册窗口
21、县公安局车管所窗口
22、县粮食局窗口
23、县卫健委卫生许可证窗口
24、县卫健委出生证明窗口
25、县自然资源局综合受理窗口
26、县水利局窗口
27、县交通局车辆等级评定窗口
28、县交通局数据输入、打证窗口
29、县税务局综合服务窗口
30、县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窗口
31、县民政局窗口
32、县人社局电子服务中心窗口
33、县人社局工伤保险中心窗口
34、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窗口
35、县人社局创业担保中心窗口
36、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窗口
37、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窗口
38、县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窗口
39、县林业局窗口
40、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窗口
41、县文化产业办公室窗口
42、县教体局窗口
43、县医保局职工医疗参保登记窗口
44、县医保局职工外转诊窗口
45、县医保局职工慢性病窗口
46、县医保局城乡居民慢性病窗口
47、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外诊窗口
48、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外诊审核输机窗口
49、县疾控中心驾驶员体检窗口
5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注册登记)
51、县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52、县市容环卫中心窗口
53、县畜牧局窗口
54、县执法局窗口
55、县环保局窗口
56、县城乡交通秩序管理办公室窗口
57、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58、县统计局窗口
59、县气象局窗口
60、县档案局窗口
61、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窗口
62、县金融服务中心窗口
县城规划区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共40个)
1、团结社区
2、西湖社区
3、黄山社区
4、长青社区
5、向阳社区
6、长乐社区
7、祥和社区
8、文庙社区
9、平等社区
10、岭子杨居委会
11、陈洛庄居委会
12、金陈居委会
13、北门居委会
14、杨庄居委会
15、王楼居委会
16、四所楼王居委会
17、余井居委会
18、徐园村委会
19、邵园村委会
20、周园村委会
21、小方村委会
22、大方村委会
23、前李楼村委会
24、官桥村委会
25、高庄户村委会
26、王集村委会
27、汪庄村委会
28、姚官庙村委会
29、刘庄村委会
30、杜菜园村委会
31、阮庄村委会
32、董路口村委会
33、郑堂村委会
34、沙土李村委会
35、任庄村委会
36、邢高庙村委会
37、毛王村委会
38、兴中居委会
39、汇文居委会
40、大陈居委会
审核: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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