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02243046 | 发布机构: | 柘城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10-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柘政〔2021〕9号 | 所属主题: | 柘政 |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的意见
柘政〔2021〕9号
柘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意见》(商政〔2021〕6号),抓好《河南省气象局 商丘市人民政府共建气象强市保障商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合作协议》任务落实,提升气象保障柘城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和问题、目标、结果导向,以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发挥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建设气象强县,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柘城绚丽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迈入全市前列,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市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5%;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至村、户、人;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气象强县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提升柘城国家气象观测站观测设备智能化水平和保障能力。建立商丘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善农业、生态、交通、电力、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志愿气象观测站招募工作,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县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配合建设商丘西部高影响灾害天气联合监测预警中心,发展智能网格预报,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预测预报预警业务中的应用,建立综合监测与预报预警平台,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建成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依托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开展智慧气象服务工作,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实现气象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市县广域网连接带宽达到100Mbps。完善气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气象网络监控系统以及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配合建设商丘西部区域气象信息共享和智能服务系统,实现区域信息共享。(县气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对全县区域气象观测站升级改造,配备移动式气象应急监测装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将县气象台打造为科普教育基地,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县气象局、科协、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1.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建设城市内涝和城市小气候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健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农村高风险地段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分乡镇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业务,提高预警发布的针对性。推动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支撑。完成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推进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建立气象灾害多层分担机制,推进巨灾天气指数保险的开发与落地,化解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建立完善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探索气象水文数值预报技术,建设中小河流洪水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将防雷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县气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美丽柘城建设
1.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完善旅游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助力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系统。探索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与气候资源可持续发展气候保障工程,提升环境气象监测水平。加强森林火点、秸秆禁烧气象遥感监测,提升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精细化植被生态质量气象监测评估服务,加强气象灾害对生态系统影响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粮食安全重任,创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
1.增强粮食生产气象保障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推进农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和粮食全产业链气象保障水平,提升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打造“柘城县域特色”系列气象服务品牌。开展辣椒、胡芹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评估和区划,为引种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提供气象保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推进作业站点标准化、作业装备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地面作业能力和作业指挥能力。配合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市县作业指挥一体化可视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提升作业条件监测识别和预报预警追踪能力,开展针对不同服务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作业精细度。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在保障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县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的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物联网、视频监控和图像识别等信息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安全技防能力。(县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把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柘城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建立健全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投入稳步增长保障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社会力量保障气象事业顺利发展。(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开放融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核心业务交流合作,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法治保障。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县气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五)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情况通报制度等措施,使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https://www.zhecheng.gov.cn/xxgk/zhengce/zcjd/2021-11-12/43045.html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