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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436100 发布机构: 柘城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0年8月18日 废止日期:
文 号: 柘政〔2020〕10号 所属主题: 柘政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财政局等5家单位乡镇(街道)予以通令嘉奖的决定

来源:政府办秘书科 发布者:赵丹 发布时间:2020-08-24 17:39:48 浏览次数: 【字体:

  柘政〔2020〕10号

  柘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财政局等5家单位乡镇(街道)予以通令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面对疫情影响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县财政局、税务局、新城街道办事处、牛城乡政府、李原乡政府能够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在加强财税征缴保基层运转方面成效突出,为全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了较大贡献。1至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亿元,较上年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亿元,增长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5%;增幅位居全市第2位。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财政局、税务局、新城街道办事处、牛城乡政府、李原乡政府予以通令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县财政局、税务局、长江新城街道办事处、牛城乡政府、李原乡政府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以先进为标杆,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自我加压,积极作为,开拓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