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蛋鸭规模养殖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试行)
柘政〔2019〕25号
柘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蛋鸭规模养殖助力脱贫攻坚的
实施意见(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推进蛋鸭产业规模养殖助力脱贫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依托我县蛋鸭养殖资源优势,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稳定带贫”的发展原则,大力推进蛋鸭养殖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蛋鸭产业发展壮大,叫响“绿色无抗、富硒健康”蛋鸭品牌,助推贫困户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二、支持政策
(一)产业扶贫资金支持。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下简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对投资建设30个以上标准化养殖棚、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的养殖小区,按照《柘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柘城县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柘脱贫组〔2019〕11号)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先投资建设养殖小区,根据养殖小区财政评审情况,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发展资金投入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固定资产价值的50%,并要求企业为产业扶贫发展资金提供抵押或股权质押,同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不得再以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或第三方借款。投资收益率为年息8%,每半年结算一次。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资金投资两年后分期回收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
(二)带贫就业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吸纳就业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每个养殖小区带动贫困户就业不低于5户,且与贫困户签订劳务合同,务工时间不低于10个月。低于5户的不予奖励,超过5户的,每多带动1户,一次性奖励企业500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三)扶贫贷款支持。鼓励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给予扶贫贷款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代养贫困户鸭苗,每个贫困户购买500只鸭苗,每棚带动3名贫困户,每个小区带动不少于90名贫困户,每只鸭给予贫困户3元钱分红,行情较好时适当浮动,原则上每批青年鸭淘汰后7日内分红。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扶贫办
(四)养殖保险支持。县财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购买保险。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五)风险调节支持。建立风险互助补偿金,县财政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1:1的比例建立资金池,共同抵抗风险。设立收益微调节基金,经评估后,每只鸭利润超过30元时,除了给群众保证分红外,每个养殖周期每批青年鸭淘汰后7日内企业拿出1元钱存在指定公共账户,本金和利息仍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每只鸭利润低于25元时,启动调节机制,补贴给企业用于贫困户分红。
(六)村集体经济支持。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以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投资主体,用于支持企业产业项目建设。投资收益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0%用于老弱病残、增收渠道单一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和帮扶特困群体。投资收益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七)养殖技术指导支持。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要成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每个乡镇确定1-2名技术指导员,对养殖小区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蛋鸭养殖健康顺利发展。
(八)用地保障支持。对符合规划、环保和养殖规模要求,带贫能力强的养殖小区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柘城县蛋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蛋鸭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由县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发投集团、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蛋鸭产业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蛋鸭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强化资金监管。乡村两级作为责任和实施主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运营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制度等,对资金的使用、验收、报账、公示公告等进行实时监督。县产业扶贫办公室、县财政局会同监察委、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也可派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确保公司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若企业经营不善,不能正常带贫和偿还资金的,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乡镇(街道)、县产业扶贫办公室分别设立投诉电话,接受投诉并及时处理。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做优做强品牌。依托龙头企业,开发蛋鸭系列产品,争创国家名牌。同时,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推动”的方式,精心策划,找准定位,加大宣传,加强推介,提高品质,科技创新,在大力发展蛋鸭养殖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建设蛋品加工厂和蛋鸭屠宰场,做大做强蛋鸭产业,努力把柘城县蛋鸭品牌叫响全国。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2019年11月7日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