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柘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一、文件起草背景
我县于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根据《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以及省级健康乡镇村庄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豫爱卫办【2022】5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县国家卫生县城进入新一轮复审周期(2022-2024年),4月底前将复审申报材料报省爱卫办,材料审核合格后,省爱卫办将于6-7月份进行暗访,暗访通过后将于9-10月份技术评估,2023年、2024年还要进行两次技术评估,申报材料、暗访和三次技术评估都通过后,全国爱卫办将于2024年底集中公示、命名。
3月18日分管县领导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进行动员,并对需要上报的材料进行安排部署,我们根据报送材料目录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省市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分别起草了《柘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文件。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出台了《柘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该文件共有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预防控制、经营服务管理、监督检查、表彰及惩罚机制和附则,明确了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奖惩,为我县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扩散,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基础,也为我县国家卫生县复审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www.zhecheng.gov.cn/xxgk/zhengce/zfwj/zhezb/2022-07-12/46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