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第二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二十四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当地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小作坊登记信息,便于公众查询。”、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之规定,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2022年度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第二期)进行公示。
审核人:左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