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为主线,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持续合规经营,进一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一)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
(二)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
(三)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四)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五)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
(六)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
(七)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
(八)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以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半年。分三个阶段开展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5月)。结合《药品管理法》宣贯,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和政策宣传,要求企业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9月)。对照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省药品监管局将对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移送的监测线索进行转办,县局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线索,依职责组织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整治与年度检查计划、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检查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责任约谈、公开曝光、关闭或屏蔽网站、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依法处理。对于不予配合、拒绝和阻挠检查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0月)。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主要包括检查和抽检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近年来,全国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媒体时有报道,群众反映较多,各地破获的多起制售假药案件呈现出网络化的趋势。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坚持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相结合,坚持把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县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安排,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查处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药监局、市局、县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厘清监管职能,严惩违法行为。省药品监管局统筹全省药品销售的监管,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县局组织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一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检,督促企业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二要针对移送的监测线索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网络销售假药等重要案件线索,要深挖细查,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案件查办;对重点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省药监局将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实施交易记录可追溯制度;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网络销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也可采取责任约谈、公开曝光、关闭或屏蔽网站、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规范其网络销售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以网管网”的工作模式,形成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投诉举报制度,引导和加强社会共治。要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跨县跨区域的,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协查工作顺利开展;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刑衔接机制,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网站关闭或屏蔽事宜的,要加强与工信部门的联系沟通。
(四)注重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一是全面收集舆情网络信息,及时梳理,提高舆情网络信息处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提升全行业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三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办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全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管局。有关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及统计表格(见附件),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县局。
联系人:孙志伟 电话:0370-7212026
邮箱:zcsfda@163.com
附件: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单位:
接收及搜集线索总数 |
检查第三方平台数量 |
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 |
约谈企业 数量 |
公开曝光 企业数量 |
屏蔽或关闭网站数量 |
立案调查 案件数量 |
处罚金额(万元)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 |
|
|
|
|
|
|
|
|
|
备 注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