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1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柘城县晶柘建筑材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6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柘城县晶柘建筑材料回收利用项目 |
柘城县皇集乡如意馆开发区6号 |
柘城县晶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昌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皇集乡如意馆开发区6号,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新建厂房2500平方米,办公用房350㎡及其他附属设施,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4%。 |
废水:细料清洗废水经回收机预处理后,与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一同进入浓缩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回用于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废气: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全封闭,库内设置2套旋转式喷干雾抑尘装置;场区及车辆进出口地面全部硬化,并设置喷淋系统,破碎工序、筛分工序及输送带受料点产生的粉尘分别安装一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进行合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附件1:柘城县晶柘建筑材料回收利用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