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03月01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柘城县东方酒业有限公司朱襄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1年03月01日-2021年03月04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
柘城县北环路中段北侧01号 |
柘城县鸿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山东继盛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牛城(良种棉院内),占地面积:33334㎡,总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35.8万元,占总投资22.4%;主要建设为白酒发酵池78个及两条白酒勾兑罐装生产线等。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气浮+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近期收集池暂存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柘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柘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废气:废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进行合理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年产各类饮料,瓶(桶)装饮用水72万件项目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淮海路 |
河南益多天宇饮品有限公司 |
山东继盛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产业集聚区淮海路,建筑面积:3000㎡,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0.04%;主要产品为:各类饮料、瓶装纯净水、桶装纯净水以及一次性桶装水等 |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不外排。固废: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布兜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暂存间,定期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附件1:柘城县鸿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承诺书
附件2:河南益多天宇饮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饮料,瓶(桶)装饮用水72万件项目承诺书
审核人:潘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