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01月1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柘城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购置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1年01月15日-2021年01月19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柘城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购置安装项目 |
柘城县人民医院院内 |
柘城县人民医院 |
山东蓝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人民医院院内,用地面积:100㎡,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30%;建设在现有锅炉房内安装1台6t/h燃气锅炉和1台8t/h燃气锅炉(一备一用)。 |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锅炉房废水属于清净水,直接用于院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废气:蒸汽锅炉以天然气为能源,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废气经2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双碱法脱硫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5、10、30 毫克/立方米)要求。固废:项目无新生活垃圾;双碱法脱硫除尘后产生的废脱硫石膏,定期收集后外售。噪声:鼓风机、引风机、锅炉进水时高压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总量指标:二氧化硫:0.003t/a、氮氧化物:0.028t/a。 |
附件1:柘城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购置安装项目建设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