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09月2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知承诺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柘牛肉牛产业园-年产1万吨预混合饲料和4万吨精料补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知承诺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知承诺制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柘牛肉牛产业园-年产1万吨预混合饲料和4万吨精料补充料项目 |
柘城县长春路东侧 |
河南柘牛农牧有限公司 |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长春路东侧,占地面积24728㎡,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0.96%。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XA44RXKD9T)关于《柘牛肉牛产业园-年产1万吨预混合饲料和4万吨精料补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收悉。该项目事项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2号)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厂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附件:柘牛肉牛产业园-年产1万吨预混合饲料和4万吨精料补充料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
审核人:潘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