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2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柘城县羲合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吨砂石碎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6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加工35万吨砂石碎料建设项目 |
柘城县皇集乡杨集村 |
柘城县羲合建材有限公司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加工35万吨砂石碎料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693㎡,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44%。 |
废水: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废气:原料库、水洗砂生产车间全部硬化,建设成密闭式车间;场区及车辆进出口地面全部硬化,并设置喷淋系统;原料堆放于原料库内,皮带传输机使用廊道封闭;物料装卸处配备喷淋系统;原料破碎、筛分工序湿式作业,粉尘经集气罩收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饼、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存放固废车间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附件:
柘城县羲合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吨砂石碎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
审核人:潘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