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柘城县风尚发电有限公司惠济50MW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惠济50MW风电项目 |
柘城县慈圣镇、惠济乡和岗王镇 |
柘城县风尚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惠济50MW风电项目由柘城县风尚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柘城县慈圣镇、惠济乡和岗王镇,总占地面积约24.13hm2,其中包括永久用地1.9hm2、临时用地22.23hm2,总投资为43360.05万元。建设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3.0MW和8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
1、以保护林木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优化风机布置,避开乔木林和灌木林,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2、创优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还原。3、落实风机箱变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进站及场内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进行绿化硬化;进场进站检修道路要进行路面硬化,侧边构筑排水沟;场区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占地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