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柘城县龍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矿泉水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2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加工3万吨废矿泉水瓶建设项目 |
柘城县李原乡庙东村杨寨三组089号 |
柘城县龍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年加工3万吨废矿泉水瓶,位于柘城县李原乡庙东村杨寨三组089号,利用现有的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400㎡,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3.9%;建设生产车间4栋、原料仓库1栋等。 |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破碎、清洗废水经过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固废:废标签碎片装袋收集后存放在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审核人:潘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