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赞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CVD金刚石工具50万件套建设项目、柘城县佳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破碎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5月18日-2019年5月21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CVD金刚石工具50万件套建设项目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珠海路中段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院内 |
河南赞碳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珠海路中段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院内,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667m²,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0.062%;租赁柘城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A区5单元生产车间的第二层,建筑面积为3000m2,生产车间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建设年产CVD金刚石工具50万件套, |
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废气:模具抛光工序及钢制模套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对抛光工序增加抛光液或抛光膏,厂房阻挡、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废:抛光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钢制模套加工工序产生的非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总量控制指标: COD0.0192t/a,氨氮0.00192t/a。 |
年破碎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 |
柘城县大仵乡邹庄01号 |
柘城县佳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柘城县大仵乡邹庄01号,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9.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9.55%,总建筑面积1503㎡。建设破碎料生产线1条,年破碎塑料3万吨。 |
废水:建设雨污分流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破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湿式破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废:废标签碎片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