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柘城县诚信商砼站年产12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3日。
电话:0370-7268166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12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
柘城县慈圣镇汇慈开发区 |
柘城县诚信商砼站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柘城县慈圣镇汇慈开发区,建筑面积4666.69m² ,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109.8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15.69%,主要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料场、生活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年产12万立方混凝土。 |
废水: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废气:厂内及车辆进出口地面全部硬化,并设置喷淋系统;原料库、车间建设成密闭式生产车间;原料堆放于料场内,皮带传输机使用廊道封闭;装卸处配备喷淋系统;粉料仓设置6个仓顶除尘器,与皮带输送机卸料点除尘设施、搅拌系统除尘设施共经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系统设置2台除尘器,与皮带输送机卸料点除尘设施、粉料仓除尘设施处理后,共经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附件2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十五、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文件规定的治理标准,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保证正常运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餐饮业规模的去除效率(≥90%)和油烟排放限值(≤1.5mg/m3)的要求。固废:生产车间收集的粉尘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的废砖及脱硫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