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0月30日拟对柘城县红日金刚石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微粉2000万克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Z0320-2018-44 |
公开责任部门 |
柘城县环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8-10-30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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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拟批准公示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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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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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日。
电话:0370-7238322
通讯地址:柘城县汇龙大厦9楼环境保护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金刚石微粉2000万克拉新建项目 |
柘城县岗邵园乡李楼北 |
柘城县红日金刚石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例3.47%,总建筑面积1333.3㎡。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产废水采用中和池沉淀+砂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生产中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采用冷凝管+碱液吸收箱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气流磨破碎粉尘通过引风机进入配套除尘系统过滤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固废:一般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振筛杂质固废收集后回用;硫酸和经氧化钠的包装瓶(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采取隔音、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