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Z0320-2018-31 |
公开责任部门 |
柘城县环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8-08-27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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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批文公示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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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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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由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关于《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拟批准公告在县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柘城县长江新城学苑路东段北侧,如意路东侧,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2.0%。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废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反应池”,处理后的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柘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总排口污水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和柘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
2、固废: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柘城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3、噪声:对强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和生产过程中对厂房屏蔽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项目完工后,须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08月 27 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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