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 做好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柘教体文〔2018〕43号
柘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
做好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及《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8年全县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附: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柘城县教育体育局
教体技装〔2018〕49号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
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47号)文件要求,现将《商丘市2018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附件1)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部门的形象。各县(区)教体局及市直属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严格按照
《商丘市2018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及《商丘市2018年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另发)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8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三、试题结构
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24道试题,分4个试题单元,每个单元内含6道理化生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较难的实验为主考题,一般的实验为副考题。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道试题中主考题的学科分配为:物理3题,化学2题,生物1题。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30分,主副考题分值比例为16:6:6:2,即主考题1个,占16分;副考题2个,各占6分;考试结束后整理实验器材,占2分。
四、考试安全和考务管理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可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化手段在考试中的应用。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台签号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县(区)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县(区)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按照《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县(区)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要按照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中招管理规定执行。每所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考试成绩发至学校向考生公布。
五、加大巡视力度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市教育体育局届时将对各县(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认真选派巡视员,进驻考点全程跟踪巡视。
六、规范收费管理
2018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收费,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按照每科4元/生,三科共计12元/生的标准收费,除此之外,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在确保仪器设备、各种耗材足额满足考试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商丘市教体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巡考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请各县(区)在开考前10日,上报本县(区)考点设置情况、具体开考时间、考试工作方案及考务工作细则;
审核人: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