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春耕生产,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9号)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小麦和春播玉米、春播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三、补贴面积核实和公示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数据基础、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各乡镇(街道)要于5月18日前将校验后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册》(见附表3,以下简称《清册》)电子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报送前要将补贴《清册》在本村(农场)进行实施前公示,《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见附表2)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中样表格式进行清册编制,逐个核实,不得随意改动样表格式,以便顺利导入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
补贴资金兑现后,补贴《清册》进行完成公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册》和《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补贴资金的标准和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街道)《清册》导入“一卡通”发放系统,“一卡通”发放系统根据资金总量和各乡镇(街道)核实的面积确定补贴标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办法兑付给补贴对象。为确保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具体程序为:(一)基础数据采集与核实。村级组织负责通知补贴对象准备好个人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采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社保卡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补贴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提前通知补贴对象准备好银行账户等信息,做好信息采集。乡镇政府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查核实,调整和完善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基础数据。(二)基础数据汇总校验。乡镇(街道)汇总各村基础数据形成《清册》,在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中进行校验,《清册》电子版校验通过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三)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交汇总后的《清册》和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县财政局将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清册》,送交代理发放补贴资金的金融机构,并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由金融机构按“一卡通”规定程序发放补贴资金。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摘要栏内注明“实际种粮补贴”字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是保障
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乡镇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中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1.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2.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3.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清册
4.柘城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基础信息确认承诺书。
柘城县农业农村局 柘城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