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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4-02-18 18:25:2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中相关规定,现将《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规划名称: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柘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主要集中在园区西部片区及东部片区,总用地面积27.35平方公里。其中西部片区范围为工业大道路以西、惠济河东岸红线以东、北湖路以南、漓江路以北的区域,规划用地面积5.14平方公里。东区位于灯塔路以东、普陀山路以西、商柘快速路以南、肇庆路以北的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22.2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年~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主导产业:超硬材料、医药制造、电子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加工、皮革加工、木材加工等传统轻工产业作为补充,以超硬材料原辅材料生产,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为补充,以主导产业配套的装备产业、仓储物流及服务业为园区辅助。

二、本次规划环评主要结论

(1)柘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柘城县城西部、东部,形成了一区两翼的空间布局,全区总规划面积27.35平方公里,是全省确定的184家开发区之一;目前高新区建成区面积约16.8平方公里,入驻企业88家;已入驻企业中超硬材料行业比例约58.67%,医药制造行业比例为10.6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行业为1.33%,其他行业29.33%。入区企业大部分履行环评手续,部分企业通过现状评估完善了环评手续。高新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和VOCs等。

(2)高新区用水主要来源于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共计20眼水井,设计供水规模为5万m3/d,实际供水规模3万m3/d。高新内共计3座污水处理厂,一污设计规模为4万m3/d,目前处理规模为3.7~3.8万m3/d;二污设计规模3万m3/d,已建成规模2万m3/d,调查阶段接收水量为0.65万m3/d(2021年10月~2023年5月进行设备更换和工艺改造,未接收污水);三污设计规模为6万m3/d,目前已建成规模3万m3/d,目前接收的水量为1.7~2.75万m3/d。一污、二污尾水通过余河坡、废黄河最终汇入惠济河,三污尾水通过永安支沟、永安沟最终汇入惠济河。西片区无集中供热设施,用热自建燃气锅炉、电锅炉或生物质锅炉供热,东片区依托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柘城)有限公司供热。

(3)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检测因子中PM10、PM2.5超标,其他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均满足现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地表水检测因子除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农用地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土壤pH>7.5)。

(4)本轮规划用地范围27.35km2,包含西区和东区两个片区,其中西片区规划用地面积5.14km2,东片区22.21km2。西片区四至边界:东至工业大道、西至惠济河东岸红线、南至漓江路、北至北湖路;东片区四至边界:东至普陀山路、西至灯塔路、南至肇庆路、北至商柘快速路。高新区以超硬材料、医药制造、电子制造作为园区三大主导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服饰加工、皮革加工、木材加工等传统轻工产业作为补充,以超硬材料原辅材料生产,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为补充,以主导产业配套的装备产业、仓储物流及服务业为园区辅助。总体空间布局上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形成了“一区、两翼、四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第二个层次即东区南部,按照产业园区的发展目标,规划东区以丹阳大道和春水东路作为高新区的纵横两条发展主轴线,形成“一心、两轴、六园”的空间结构。“四组团”即主导产业组团、创新研发组团、现代服务组团、综合产业组团;六园指产业园区的中超硬材料产业园、医药制造产业园、电子制造产业园、生态皮革产业园、服装服饰产业园、综合产业园。是园区根据产业发展状况的组团式布局。

(5)本轮规划实施是建议进行如下调整:①落实徐园水源地水源井关停情况;②整合西片区现有的建设用地,合理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给出村庄拆迁计划和安置点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③鼓励西片区的优势企业、主导产业良性发展,在土地、污染物总量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其成为园区内的支柱产业;④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建议依托宁丰木业的现有场地建设西片区集中供热设施,满足西片区企业用热需求;⑤核查西片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接管情况,禁止园区内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⑥禁止入驻“两高一资”项目,招商引资时重点关注主导产业、辅助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做好产业链的延伸,优先考虑补链、强链企业或项目,优先考虑能源梯级利用产业或企业;⑦禁止入驻高耗水项目(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电子制造、皮革鞣制加工行业除外。简称四类高耗水行业),四类高耗水行业需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已入驻的四类高耗水项目需2~3年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⑧东片区皮革产业仅允许入驻商丘市范围内“退城入园”的皮革鞣制加工企业,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皮革产业园产能,严格限制单纯新增产能的新、改、扩建项目;⑨禁止入驻集中电镀行业,根据电子制造业、超硬材料生产工艺需求,结合高新区环境容量,允许适当配套电镀工艺;入驻企业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应采用符合低VOCs含量的产品;⑩根据中水回用需求和回用量确定回用率,落实中水回用途径、场所、管网;进入高新区的高耗水行业或企业需开展中水回用。

(6)本轮规划实施后的主要废气是制药工艺废气、超硬材料行业工艺废气、电子制造工艺废气、皮革加工行业废气等,废水主要医药行业废水、农副食品加工行业废水、电子制造行业废水、皮革加工行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预测结果表明,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情况下,高新区规划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惠济河上控制断面位砖桥断面,永安沟上的控制断面为王口闸断面,规划末期排放的废水不会造成上述两个断面的水质恶化;地下水预测结果表明,开发区的建设对下游敏感点陈青集镇供水井及其他饮用水供水水源无影响;入区企业采取严格的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减少区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在土壤中的排放量(输入量),局部区域土壤环境污染影响最大限度减小。

(7)本轮规划在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节能降碳、风险防控要求等方面与《柘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柘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商丘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豫政〔2021〕49号)、柘城县“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柘政〔2023〕7号)、《柘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柘城县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柘环委〔2023〕02号)相协调。

(8)柘城县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应严格落实水的阶梯利用、资源化利用。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规划园区中水回用指标为远期40%,并纳入园区规划环保目标中。

(9)柘城县建成区属于深层承压水一般超采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不宜进一步新增取用地下水。园区工业发展优先采用引江济淮水及污水处理厂中水;园区内企业自备水井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本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规划单位反馈。

1、规划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商丘市柘城县广州路8号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0370-6020878

通讯地址:商丘市柘城县广州路8号,邮政编码:476200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柘城高新区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规划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柘城高新区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柘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18日

终审:刘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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