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果反馈)柘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妥善解决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已购公有住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2023年7月17日至8月16日,柘城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合并汇总为3条有效建议,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
附件:《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柘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
附 件
《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对处理原则进行修订 | 已采纳,在《意见》中已修改。坚持尊重历史、还原历史场景的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积极可行、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从低就轻、减轻负担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容错免责的原则;坚持因事施策、确保实效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稳步推进的原则。 |
2 | 军事用地上的房屋办理登记的问题 | 《意见》中已表述。军事用地上的房屋不按本意见处理。 |
3 | 建房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 | 《意见》只解决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 |
终审:刘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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