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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柘城县新城区北门小学工作人员生活作风问题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3-05-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想反映:柘城县新城区北门小学 ,张秋芝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在外办理借款,长期不还,大肆挥霍,知法犯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并且单位为此行为通过便利,提供证明材料,协助本人从事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影响柘城县新城区北门小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本人不但没有去处理这个事情,反而逃避责任,是典型的享乐奢靡主义,之前也和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去处理解决,本人就职柘城县新城区北门小学是有收入来源的,针对公职人员,国家也有“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家金融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清理国家机关教育部门拖欠金融机构资金的工作,优化国家社会信用环境,树立国家教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营造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 

如果单位仍就不管,我们会继续向上级部门反馈。直到有能力管辖的人把这件事情解决了!直到有人为正义发声!详情可联系:186******7179

来 信 人:张帅
来信日期:2023-04-13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张帅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柘城县新城区北门小学工作人员生活作风问题”一事回复如下: 经了解,张秋芝,女,汉族, 1983 年 2 月出生,是柘城县凤凰街道北门小学教师。 张秋芝前夫(宋红运)于 2017 年 3 月通过网络第三方借款2元,到 2018年4月已款2万元,剩余 0.8元万未还,当事人经多方了解,认为该贷款事项属非法高息套路贷行为,因此暂停了还款。 县教体局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已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要求继续还款或与您协商解决还款问题,但当事人认为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该贷款属于个人行为,与单位无任何关系,如对本次答复不认可,建议你们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处理单位:热线办公室
处理时间:2023-05-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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